被烧毁的车辆。 荆门晚报通讯员 孙玥 摄
6月30日晚,一辆电动车在小区内充电时起火,造成附近3辆车也被引燃烧毁。消防员接警赶到后,历时10分钟将火扑灭,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当日22时34分许,万润家园小区一楼道内充电的电动车起火,火势很快向停在附近的车辆蔓延。接到报警后,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月亮湖路消防站出动3辆消防车、12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。22时41分,消防员到达现场,只见单元楼楼道内火光冲天,浓烟四起,大火正熊熊燃烧,现场还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爆炸声。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:一支水枪迅速对准火焰根部进行打击。经过约10分钟的紧张处置,大火被扑灭。
据初步调查,此次火灾系一辆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所致。除了该电动车被烧毁外,停在附近的另外3辆电动车、摩托车也被烧毁。
荆门消防提醒:
1.要定期检查电动车、定期更换电瓶。电动车长时间使用后,线路容易老化,电动车普通电瓶的使用年限为1.5—2.5年,建议定期更换电瓶。
2.按规定停放电动车。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等处,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,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,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3.考虑环境,安全充电。电动车充电环境须通风,最佳的环境温度是25℃。所以,充电的时候,最好把电池和充电器放在通风的环境里,避免车辆存放时有暴晒、淋雨等情况。
4.安全充电,定期自检。加强日常自查自检。在平时日常生活中,应该加强对电动车的电线、电路等方面的检查,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、发热,避免线路老化、磨损而造成短路、串电事故的发生。(荆门晚报记者朱运兵 通讯员孙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