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管理,规范行政执法权、行政执法监督权,近日,我市启动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。
此次换证的对象主要为机构改革中职能调整合并,原“两证”与现岗位职责不匹配的人员;改革前已参加执法资格考试,且成绩合格,但因机构改革停止办理“两证”而未能及时办证的人员;新招录、新调入的行政执法人员或执法监督人员。
本次换证,经资格清理、资格审查、学习培训和换证考试、制发证件、集中公告等5个程序。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适格,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,对本单位执法依据、主体类别、执法范围、经费来源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全面清理,报本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。
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立改废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,会同编制、财政部门对本辖区行政执法单位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进行重新审查、确认。
此外,对于新招录、调入的新办证行政执法人员还需进行学习培训。年底前,对于符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执法人员,由省司法厅制作新证,市、县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新证,并收回旧证。(记者邓琳 通讯员蒋妮君)